
发布时间:2021-06-21 浏览量:次
各位师生,期末邻近,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场管理,端正我院学风考风,根据学校和学院关于考试管理细则的规定,特强调如下:
1.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学院教务科领取考试试卷;
2.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遵守《监考守则》,监考过程中自始至终认真执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3.学生入场后请查检查考生是否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并要求学生手机全部上墙,考试过程中途不能离场,特殊情况,离开考场即为该生考试结束;
4.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警告,对不听告诫者,取消继续考试资格,离开考场;
5.对严重违纪和作弊者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在案,保留证据,报学生科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