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量:次
各位老师: 为贯彻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电子凭证工作推进会内容,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工作的通知》(温医保办〔2021〕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 (医保办发 〔2021〕10号 )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工作的通知》 (浙医保办发 〔2021〕 5号 )文件要求,请各位老师及时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是国家医保局推出的线上结算凭证,领取后就医购药免带卡,医保支付一码通行。领取方式为:微信、支付宝、浙里办及各类银行app,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家人代领。
人 事 处 202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