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0-12-31 浏览量:次
各位业主:
高教·博园(以下简称博园)不动产权证已经办回,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集中发放产权证,请各位博园业主,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5日期间(仅限工作日,9:00-11:30,2:30-5:00),到瓯海区东方南路50号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1号楼2楼公共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博园不动产权证。
领证注意事项:
1.领取不动产权证时,需业主本人提供收件邮箱及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缴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凭证,以备查验核对。
2.业主因在外地或行动不便,不能自己来领取的,可以由业主本人写具委托书并签名按手印后,由被委托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其余资料同上。
3.业主亡故的,由原代理签订购房合同的直系亲属代为领取。领取时需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其余资料同上。
4.审批面积调整人员、房款及物业两金迟交并未按合同履约、与各校另有约定的(如服务期未满、“购新房退旧房”手续未完成等)不在本次集中发放产权证书之列。
特此通知
温州市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