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0-12-01 浏览量:次
各部门、各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温州大学关于实行教授学术假制度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申报2021/2022学年(即2021.09--2022.08期间)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进修对象原则上要求到校工作1年及以上(个别进修项目另做规定),且近1年的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二)理工专业教师近5年内需承担过省级教学科研项目,其他专业教师需承担过厅局级教学科研项目。
(三)教学科研人员的选派必须符合专业建设、学科发展需要,行政管理人员攻读学历学位方向原则上应与现从事的岗位职责或学校相关学科、专业方向相关。
二、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分配,学院今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教职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进修形式
(一)学历学位进修
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条件参照《温州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温大行政〔2018〕189号)(附件1)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
上一学年申报进修学位计划、但未执行人员,今年如果继续申报,需重新申请进修指标;国内攻读博士学位脱产时限一般为1年,赴境外攻读博士学位脱产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二)非学历学位进修
非学历学位进修包括从事博士后、访问学者等,申请条件参照《温州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温大行政〔2018〕189号)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脱产时限一般为1年。
国内访问学者申请人选择的访学单位必须为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武汉中心网站(//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tzgg.htm)或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szpx.zjnu.edu.cn)公布的访学进修目录中的学校、学科、导师,否则学校将不予批准。
教授学术假的申请条件参照《温州大学关于实行教授学术假制度暂行规定》(行政〔2010〕145号)(附件1)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培训
三个月及以上的其他脱产培训,申报时注明培训项目类型;三个月以下的短期专业技术培训等进修工作,不列入本次申报工作,确有需要再单独申报。
四、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的教职工填写申请表(附件3),并向所在部门提出进修申请。
(二)学院(部门)同意
学院结合人力资源建设规划、专业学科建设需求、岗位建设需要、上一年度进修培训实施情况和申请人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排序后,报人事处审核;中层干部进修需征求组织部意见,辅导员进修需征求学生处意见;“双肩挑”人员需征求所挂靠学院意见。
(三)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结合学校总体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进修计划进行审核。
(四)学校批准
进修计划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中层干部进修须经校党委会审议批准),并在学校办公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其他要求
(一)所有教职工进修学习需纳入学院教师发展规划,需征得所在学院和学校的同意,不得擅自外出进修学习;擅自外出进修学习,视为旷工。
(二)学校鼓励以对方出资和自筹经费形式教职工出国进修培训申报,但须符合上述遴选条件并按程序申报,经审核符合进修要求者,可享受学校相关政策待遇。
属对方出资和自筹经费的出国进修培训人员,不占所在学院的名额指标,但需统计在脱产比例总数之中。
(三)选派人员自批准之日起,应在12个月内开展进修,超出12个月仍未成行者取消资格,后续需重新申请进修指标。
(四)请申报人于2020年12月4日(周五)下午2:30前将申请表和相应的汇总表(附件4)报学院6A301办公室,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何珍珍 联系电话:86689138、668223
附件:1.相关政策文件
2.温州大学20212022学年申请表
3.温州大学20212022学年进修申请汇总表
黄色网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2021进修附件 -学院.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