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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转发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专)科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0 浏览量:

 

各学院、各开课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温州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在温高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与学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工作安排,新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根据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强化师生疫情防控意识。

(二)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下,合理安排各项教学工作,补足上学期因疫情延误的教学任务,开齐本学期全部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所有既定教学任务。

二、具体内容

(一)时间安排

1.老生于9月6、13、14日分年级、分批返校报到。9月14日因部分学生报到全校课程停课,相关课程各学院自行安排补课,9月15日全校全面上课。

2.新生9月24-26日报到,9月28日正式开始上课。

3.本学期实行新的作息时间表,第1节上课时间为由8:10分改为8:20开始,详见校历表。

(二)课程教学

1.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保质保量开设所有应开课程,包括上学期因疫情影响无法开设的实践性课程和本学期应开设的所有课程。原则上课堂教学均须按课程进度表执行;对于需要调整的课程,可通过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统一安排。根据高教司秋季教学工作部署,我校教学模式将从上半年的线上教学为主,转变为线下教学为主、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如遇疫情变化,将根据学校部署要求另行安排并发布通知。

2.加强课程思政育人

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功能,各教学单位加强“课程思政”的推进工作,根据开设课程内容和知识特点,以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充分挖掘课程育人要素,开展课堂教学,发挥课程的育人功能,将立德树人、思想引领融入教学全过程,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全校已立项的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在课程思政推进中要起示范引领作用。

3.规范课程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实施教育理念,执行教学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保证,是进行多种媒体教学、教材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学生学习,制定考核说明和评分标准的指导性文件。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根据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时跟进教学大纲修订并汇编成册以备教学检查。同时,为不断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在制定过程中务必体现课程育人导向,蕴含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承载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且作为必要章节、课堂讲授重要内容和学生考核关键知识.

4.做好教材征订、选用工作

为保证教学质量,学院和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学期课程教材选用情况通知到学生,积极要求和引导学生购买教材。本学期全校开设必修课要求做到教材全覆盖,做到必修课程“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学生教材可选择统一征订,也可由学生自行解决。选修课程如无指定教材,需做好参考书推荐。

5.注重讲好序言课(导言)

上好开学第一课:各学院要求任课教师在开学第一堂课中,要注重讲好序言课(序论、导论),要使学生明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本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教学的知识、能力、素质目标,学习的基本要求、考核方式等,尤其是在开学第一课中结合课程特点开展课程思政教学。

(三)教务安排

1.学期初缓、补、重修、免修考试安排

公共课缓、补、重修、免修考试时间为第一周至第二周晚上或周末(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课程和双专业、辅修专业缓、补、重修、免修考试时间在第二周周三(9月23日)之前由学院自行安排。

2.成绩录入管理

为保障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顺利开展,上学期各类课程成绩(含推迟开展的实习实践实验类课程和缓考成绩)需在9月28日前录入正方教务系统,请各学院、各开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早提供并录入成绩。所有开课课程的成绩材料于第四周内送交教务处。

3.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

202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延期第二次)将于9月19日-9月20日举行。下半年考试报名工作也将于9月下旬开始,请同学做好考试准备并关注具体通知。

4.转专业

学生于9月14日前上交转专业申请表,转入学院在开学第一周内组织审核及考核工作,9月18日前将审核及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复核,详见教务处网站。

(四)实践教学

1.实习实训

各学院在满足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各类实习实训活动,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全面掌握校外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健康状况,并对实习实训全过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毕业论文

各学院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不断跟踪、督促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及质量。各学院应于10月14日前制订好本学院的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在系统提交备案),10月28日前组织完成选题工作,11月4日前组织完成指导教师任务书下达工作,并最终确保学生在2021年2月28日前基本完成论文初稿写作。具体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

3.学科竞赛

各学院密切关注各类学科竞赛,认真谋划参赛方案,挖掘培育优秀项目,稳步推进学科竞赛工作,并组织落实2019年国家级和校级大创项目结题汇报工作,做好新一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推荐与遴选,做好2020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的中期检查等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教师培养基地工作

本学期教师培养基地将陆续开展以下工作:举办第14届师范生教学技能校赛;组织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推进工作;启动第12期溯初班的招生工作;推进师范教育创新实验区项目;教师发展学校评估验收、师范专业14张量表数据采集以及组织特级教师(名师)工作站的验收、中期检查、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及时关注相关通知,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五)智慧教室建设

学校投入专项经费开展智慧教室建设,升级改造47间传统多媒体教室和1个控制中心,提升教学信息化水平。建设项目于9月5日进场施工,工期50天,预计完工时间为10月底(第7周)。建设期间,请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积极跟进智慧教室改造工程,关注工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关注舆情导向,积极与师生沟通协调,使施工对教学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改造工程完工后,参与工程验收工作,组织教师参与智慧教室使用培训工作,验收通过后鼓励和支持教师使用智慧教室开展教学工作。

(六)教育教学检查

为做好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教发中心(评估中心)将协同教务处组织校领导、行政部门负责人、学院领导、校院督导在全校范围开展教育教学督导检查工作,就教育教学秩序、课程思政育人、教学大纲编写、教材使用等相关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推门听课与随机走访,对发现不认真履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处理。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开学期间的相关准备安排与自查工作。

 

 

教务处、教发中心(评估中心)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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