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0-07-07 浏览量: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08号)精神,本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和资助经费
省教育厅的年度常规项目一直实行限额申报,2020年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指标为24项;2020年继续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在全部专业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我校的名额为5项。
教育厅项目省里不拨款,我校资助理工类一般科研项目每项经费1万元,人文社科类一般科研项目每项经费0.5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每项 0.5 万元。项目的计划起始时间统一为2021年1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二、申报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鼓励从事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文化、优秀哲社成果外译等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相关研究。
2.本项目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的青年教师(1975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
(1)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者;
(2)正在主持承担省教育厅各类别科研项目者;
(3)已获批两项及以上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者;
(4)所主持的各类科研项目被撤题、中止、终止后三年期限内的;
(5)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
三、申报方式
1.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申请书使用2020年版本(附件1),以前版本无效。学院新用户请在注册完成后告知本学院科研秘书及时开通,机关部门新用户的开通请联系科技处或社科处。各学院科研秘书登陆网络申报平台,审核通过后将项目上传到学校。
2.申报者还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材料必须与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
四、申报材料
1.提交纸质《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由学院审核盖章)及其电子版;
2.提交纸质《专家评审表》(附件2)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文件名请以申报项目名称命名)。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以评审;
3.学院提交纸质《单位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由学院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字盖章。
五、申报截止时间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逾期恕难受理。
科技处:史甜甜,办公电话:86596003(776003)
人文社科处:周美琼,办公电话:86596018(776016)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20年7月6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0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