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9-05-14 浏览量:次
各党总支(分党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做到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全过程、全覆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现将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注:组织关系转接到省内基层党组织的,全都在系统内办理转接手续,不再开具纸质介绍信;组织关系转接到省外基层党组织的,仍然需要开具两道纸质介绍信办理转接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和时间参照上述表格安排。
二、党组织和党员的主要职责
1、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2)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对临时外出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
(3)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
(4)及时掌握党员去向,与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
2、党员职责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分党委)要认真审核每位毕业生党员的党建档案,发现入党程序不严、材料缺失等情况,要及时做好整改和补充。
2、各党总支(分党委)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活动,帮助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要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毕业生的组织关系转接事项进行详细的说明和教育,从源头上杜绝“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和“空挂党员”的出现。
3、各党总支(分党委)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 〔2004〕10 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和党员的职责,加强领导和督查,安排专人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4、各党总支(分党委)要增强服务意识,尽力帮助党员解决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困难,有效衔接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协调和妥善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
5、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集中教育会议由各党总支(分党委)自行召开,请各党总支(分党委)及时做好组织和上报工作。联系人:邢芳芳,联系电话86598036(778036)。
温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