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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通知

转发关于做好期末及暑假期间安全维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3 浏览量:

各学院、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教育、公安部门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和暑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按照我校《关于切实做好暑假前后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暑假前,应对本学院、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遵纪守法、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法制教育。教育师生遵规守纪,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不涉足黄赌毒等;最后离开寝室的学生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回家和返校途中要乘坐具有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并及时与家中联系,告知行程信息, 保管好随身物品,加强与学院联系;假期外出旅游、休养、探亲访友的师生要注意旅途安全。

二、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各学院、部门要在放假前、开学初期间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重点对教学楼、图书馆、会堂、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用电线路、防火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设备完好能用,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暑期暂不使用的教学楼、实验室、办公室和学生宿舍楼等应切断电(水)源,贴上封条。有技防设施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性能检测,确保假期正常运行。暑期若有继续使用实验室的,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做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2.宿管部门在放假后要对生活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生活区的围墙、易攀爬部位、寝室的门、窗、锁、电源、水源及易燃、易爆物品作好彻底检查,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报保卫处备案。

 

三、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全面了解掌握暑期各类留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加强对留校学生管理,做好备案工作,合理安排好留校学生的食宿服务,严格落实住宿学生的登记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教育学生要遵守相关纪律,临时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对暑期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特别要强调通过正规途径获得岗位,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确保留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留校学生不得在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等处过夜。

四、加强对暑期进校活动人员的管理。

凡在暑期开展继续教育、短期培训,举办暑期活动项目和校内外合作办班的学院、部门必须事先向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批、备案,举办单位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项目责任人,做好活动秩序的管理工作。如发现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各类培训班,届时将予以取缔。

假期如有施工队进校维修、装潢的,请后勤管理处等单位将施工队负责人联系方式、施工人员、施工性质、日期、地点等信息报保卫处备案,并要求施工队办理“临时出入证”。

五、全力做好防汛、防台等防护及应急处置工作

各学院、部门要根据《温州大学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行政〔2011〕48号)高效有序地做好夏季防汛、防台应急防御工作,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各相关学院、部门要在假期开始前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场馆等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严防汛期发生倒房伤人事故;在建工程要做好高空作业防范和安全用电;要做好下水道疏通和改造工作。要加强在建工地施工安全的检查,确保师生和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

六、扎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工作

食品安全是事关学校师生生命健康的重点工作,是学校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保障。暑假期间,相关部门应加强食品、饮用水、食物加工原料的进货渠道及储存保管、食品加工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集体食物中毒及投毒案件的发生。

七、做好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学院、部门要认真落实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值班领导和相关人员信息通畅,做好值班记录,并做好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八、为集中力量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暑假期间师生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决定在暑假期间关闭部分校门(关闭时间:2019年7月9日-8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1.茶山南校区:

①关闭A区北门;

②东小门(美术学院旁边)、南小门(物电学院旁边)、西小门(园区西路 化材学院旁边)照常关闭;

③出入学校的人员请从东大门、南大门出入。

2.茶山北校区:

①关闭北校区西门(B区对面);

②二号桥(瓯江学院4号楼旁边),不再定时开放;

③8月1日后定时开放瓯江实训大楼东大门(每周一7:10-11:50开放);

④出入学校的人员请从南大门出入。

3.学院路校区:

①北门自2019年7月9日起关闭;

②其他时间请从南大门出入。  

望各学院、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维稳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建档备查。报保卫处备案材料请相关单位于在2019年7月6日下班之前将材料送治安科(南校区行政楼323A)或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email protected])。

 

      校园110:86689110(669110)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6696110。

 

 

                   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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