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9-09-02 浏览量:次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4号)文件精神,明确我省2018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432元。2019年度我省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最高封顶数(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6608元,从2019年1月开始执行。我校原2018年月缴费基数达到最高封顶数(原月缴费基数为15273.75元,养老金个人扣款为1832.85元)人员的养老基数发生变化。我校已从7月开始在统发工资中按新的基数扣款,并将在9月的统发工资中补扣1-6月的差额。扣款金额为:(7月份养老保险扣款金额-1832.85元)*6。
其他人员养老保险个人扣款金额不变。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人力资源保障科联系。
联系电话:0577-86599783
联系人:黄小游(661005)
人事处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