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0-04-20 浏览量:次
关于校级科研机构重新登记与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级科研机构建设,规范科研机构管理,根据新发布的《温州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温大行政〔2020〕28号,见附件三),学校启动校级科研机构重新登记与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学院对照《温州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评估、梳理现有各类科研机构,根据学科布局、社会服务需求,有效整合科研资源,建议围绕激光加工理论与装备、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技术、机械电子与控制技术、故障诊断与可靠性设计、智能驾驶与新能源汽车等5个方向筹建科研机构。
2、科研机构发起人填写《温州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申请表》(其中业绩部分填写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请于4月27日下午16:00前,将《温州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申报表》和《温州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申请汇总表》,交到学院学科科研办公室6-C303,联系人:张吴湖老师,电话66493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学院根据申报材料,召集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评估、分类排序,并交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结果汇总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附件一:《温州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申请表》
附件二:《温州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申请汇总表》
附件三:《温州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黄色网址 学科办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