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0-05-14 浏览量:次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公安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组通(2015)20号),温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暂行规定》(温大行政〔2019〕4号)等文件要求,人事处对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非中层干部)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寒假期间申领证件且未归还的教职工; 2.2019年新晋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 3.2019年新引进的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 二、证件种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2.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收集方式 1.请于2020年5月22日(周五)下午3:00前,将相关证件交至学院办公室周明朗处。 上级纪委、公安部门将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内容与相关政策传达到位,做到“应交尽交”。 对于逾期上交或未上交出入境证件的人员,将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视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受理其再次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申请,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黄色网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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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docx |